“視頻中,警方證實是出租車司機紀某趁乘客醉酒利用微信轉賬方式行竊,打車2公裏,他猜測黃先生的手機開機密碼就是支付密碼,靜安公安分局接到乘客報警,在現場錄製視頻後,懷疑是出租司機所為。於是偷拿走黃先生的手機微信嚐試輸入密碼並成功轉賬。 麵對確鑿證據,懷疑司機在路上將他微信餘額轉出,”靜安公安分局石門二路派出所案件辦理隊警長朱捷說,微信“被轉賬”2886元,稱這些錢都是黃先生“自願”給的小費。之後,發現其中根本沒有所謂的“贈予”情節。當天淩晨2時30分許在黃浦區淮海中路飲酒後打車至靜安區成都北路一酒店,還自作聰明專光光算谷歌seo算谷歌推广門拍視頻感謝乘客送的“小費”。2時41分,紀某承認了犯罪事實。還拿出一段現場錄製的視頻,從轉賬時間來看,並未做任何回應。為避免乘客酒醒後投訴,警方找到了司機紀某。經過對紀某提供的“視頻證據”進行分析,其間無人靠近過被害人,市民黃先生報警稱,民警查閱發現 ,但被害人當時已處於深度醉酒的狀態,
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,近日,黃先生微信內共產生3筆轉賬 ,
通過全量公共視頻回溯,